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
資安海報徵選要點
壹、活動說明
一、活動名稱
「112年度資安海報」徵選
二、活動目的
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,推廣資通安全的重要性,舉辦第15屆「資安海報」徵選活動,呈現形式與繪製手法不拘,鼓勵民眾創意創作,以畫作繪製展現創作理念,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,並喚起民眾對資通安全的重視。
三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數位發展部、教育部
主辦單位: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
承辦單位: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
四、競賽說明
(一) 徵選主題:「網路安全智慧:預防網路騙局,守護你我資安」
科技帶來的便利大幅提升民眾在生活中對於網路世界的依賴,然而隨著資安風險的升高,網路詐騙事件亦層出不窮,無論是一頁式網路購物、釣魚信件或假訊息,個人及企業資訊往往因此陷於風險之中。請以提倡資安防護意識為核心,根據本次徵件主題發揮創意。
(二) 徵選時程
項目 |
時程 |
報名(含報名表、作品上傳) |
112年9月1日(五)起至10月20日(五)17:00止 |
初選 |
112年10月27日(五) |
公告入圍決選名單 |
112年10月31日(二)12:00 |
決選資料繳交截止 |
112年11月20日(一)17:00止 (寄達/送達) |
決選 |
111年11月30日(四) |
公布決選結果 |
112年12月4日(一)12:00 |
頒獎典禮 |
112年12月8日(五) |
(三) 聯絡方式
活動小組聯絡人:羅先生、蔡先生
TEL:(02) 2528-8278轉23、24
FAX:(02) 2528-8267
E-MAIL:cscservice@nics.nat.gov.tw
五、頒獎典禮暨獎項說明
(一)獎項說明:
1. 決選前3名、優選2名及佳作5名頒發獎項如下:
(1) 第1名:頒發新台幣3萬元之等值獎品及獎狀。
(2) 第2名:頒發新台幣2萬元之等值獎品及獎狀。
(3) 第3名:頒發新台幣1萬元之等值獎品及獎狀。
(4) 優選2名:頒發每名新台幣5仟元之等值獎品及獎狀。
(5) 佳作5名:頒發每名新台幣2仟元之等值獎品與獎狀。
(二)頒獎典禮暨獎勵辦法:
1. 頒獎典禮:
(1) 時間:112年12月8日(五),報到時間以活動小組通知為準。
(2) 地點: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(台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,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
1號2樓)。
2. 名次頒布可視實際競賽成績調整,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。
3. 得獎作品將於決選結果公布後,於頒獎典禮發予得獎人,若不克出席則採郵寄。
4.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,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10%稅
額。
貳、報名作業
一、報名資格及辦法
(一) 徵選對象為全國民眾,以電腦繪圖方式參加。
(二) 每位參賽者報名作品數量不限,可投稿多件作品參選。
(三) 學生參選可邀請指導老師,指導老師可指導多件作品。
二、報名時程
自112年9月1日(五)起至10月20日(五)17:00止。
三、報名方式
(一) 採網路報名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https://csc.nics.nat.gov.tw/, 完成上傳報名表件與賽作品。
(二) 報名須知:
1. 經審核符合參賽資格者,活動網站將發送E-MAIL通知審核通過,表示完成線上報名
程序。
2.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,避免集中於報名/收件截止日,造成網路壅塞而影響報名權
益。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,將予以註銷。
四、報名與決選資料繳交規定
項目 |
說明 |
報名
資料 |
1. 報名表:請登入活動網站,完成線上填寫報名資料。
2.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:報名時須完成簽名,拍照或掃描後
上傳至活動網站。
3. 參賽作品:
(1)參賽作品呈現方式與繪製手法不拘,寫實、擬物或漫畫風格皆可,亦可透過創意
方式創作。
(2)請以A4尺寸設計,電腦繪圖CMYK四色印刷模式,轉成RGB格式,另存為96 dpi
之PNG檔,檔案大小為1MB之內。
(3) 作品下方須標示辦理單位文字,底色、字體、顏色不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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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單位:數位發展部、教育部
主辦單位: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
承辦單位: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|
(4) 個人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,每件參賽作品須申請1張報名表。
(5) 參賽作品之上傳檔名應標示「作品名稱-姓名」。 |
決選繳交資料 |
請於「收到入圍通知」後,依繳交期限與下列決選繳交資料規定辦理:
1. 作品輸出:請將入圍參賽作品輸出A4尺寸之彩色樣張,黏貼於裱版(黑色硬式卡
紙,寬28公分×長48公分)正面,作品下方標示作品摘要(50~200字),裱版反面
標示報名序號、作品序號、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。
海報裱板示意圖
2. 上述參賽作品請郵寄至「105604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5號10樓之13」,
112年資安系列競賽資安海報活動小組收(不以郵戳為憑)或洽活動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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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競賽方式
賽制分為初選及決選二個階段,邀集公部門代表、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,籌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。
一、初選
符合報名資格之參賽作品中,由評審委員以投票方式選出入圍作品,入圍作品名單將公告於
活動網站,並以電話或E-MAIL通知入圍參賽者。
二、決選
評審委員依評比指標進行評分,採序位法取前3名、優選及佳作等獎項。
三、評審標準
評比指標以「主題符合性」、「創意與構圖佈局」、「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」及「創作說
明」等4項指標,根據參賽作品設計與資安主題相關做為評審依據。
評比指標 |
項目比重 |
主題符合性 |
30% |
創意與構圖佈局 |
40% |
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 |
20% |
創作說明 |
10% |
四、名次計算
(一)序位法
1. 彙總參賽作品評比指標分數,依總分由高至低轉換為序位數。
(分數高者序位數為一,次高者序位數為二,依此類推)
2. 彙總參賽作品之序位數,由低至高轉換為名次。
(序位數最低者為第一名,次低者為第二名,依此類推)
(二)序位相同者,則總分高者勝出,總分再相同者,則以指標分數占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
勝出,依此類推。
(三)前項規定如仍無法決定名次時,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名次。競賽獎項未達評審標準
者,得以從缺辦理。
肆、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,如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徵選要點各項規範者,或經審核資
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之參選資格。
二、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
消參賽者資格,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,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三、為尊重著作權,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,參賽者應於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,若作品
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,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。
四、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(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)之原創作品,且不
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,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,若經人檢舉
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,經評審委員會審議,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;
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與獎品。
五、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,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,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,若
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六、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(下稱資安署)、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
(下稱資安院)與著作人共同擁有,資安署及資安院擁有修改、重製、攝影、著作及各類型
態媒體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。
七、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備用,繳交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。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
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
負賠償之責。
八、決選將於112年12月4日(一)於本活動網站公布決選結果,請得獎人於112年12月6日(三)前
提供得獎作品AI檔(解析度300 dpi以上、CMYK四色印刷模式)下載連結網址。
九、得獎者請於112年12月8日(五)出席頒獎典禮,提供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正本),並攜帶身分
證件以利核對得獎者資料發給獎項。若無法出席頒獎典禮者,請得獎者將著作權授權同意
書(正本)與身分證影本郵寄或持身分證件親洽活動小組領取。
十、得獎者本人於典禮後領取獎狀及獎品,若非本人領取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。未到場
之得獎者於典禮後郵寄,通訊資料以報名資料為準,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
費用或自取,領獎期間至112年12月12日(二)止,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。獎品寄達
經簽收受領後,如有遺失、盜領或自行拋棄、損毀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。
十一、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,即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之處,
主辦單位保留解釋、修正之權力,並將異動之訊息公告於活動網站。